北京:洗衣房禁止开在居民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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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05-10-25 10:08:03 |
北京消息 洗衣店不能开设在居民楼或者第二层以上供居住的综合楼内,还需要独立安装计量水表,必须安装回用水处理装置,达到环保、节水、节能要求,同时高档衣物洗坏要全赔。昨天北京市商务局联合市工商、市质监、市环保、市水务等7个部门联合发文,颁布《北京市洗染行业经营管理规范(试行)》,加强对洗染行业的管理,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记者还了解到,水洗店还必须安装回用水处理装置,达到环保、节水、节能要求;同时必须安装水处理装置,不得将废水直接排入河流、湖泊、雨水管线、渗坑、渗井等;通过中水设备处理回用后的废水,应当按规定排入城市污水管网,以便污水集中处理;废水排放应当达到《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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